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堅叔瞭望台/植物人也有善終權利

http://mag.chinatimes.com/mag-cnt.aspx?artid=27408

多數人以為,安寧緩和醫療=安樂死,其實這是完全不同的。安樂死是以加工的方式,讓病人提早結束生命;而安寧緩和醫療則是讓病人在生命末期免於受苦,避免接受「無效醫療的折磨」,保有善終的權利。

那植物人也有善終的權利嗎?當然可以。二一三年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第三次修法後,只要有兩位專科醫師確認是生命末期,以及一位家屬簽署同意書,就可以為末期病人撤除維生醫療了。

但很多人不知道,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接受插管、按壓、急救等酷刑。

一個月前,我遇到一位家屬,愁容滿面地說:「父親一年前車禍後,呈現植物人狀態,最近又因呼吸衰竭合併敗血症,被送入加護病房依賴呼吸器,每次到醫院探望他,看到他滿身管子心裡就很難過。」

中年男子雙手緊握,語調哽咽地說:「父親辛苦了大半輩子,沒想到晚年還要承受這麼多痛苦。」他表示,父親生前沒有簽DNR(不實施心肺復甦術意願書),聽說最近修法可以主張撤除呼吸器,他可以要求醫師拔管嗎?這算不算安樂死?

我看他滿臉愧疚,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他:「你可以讓爸爸不用承受這些痛苦,現在新規定,植物人也有善終的權利,只要有兩位專科醫師認定,你父親是生命末期的病人,就可以讓爸爸走得有尊嚴。」

我告訴他,同意醫師拔管並不是安樂死,不想看父親這麼辛苦,所以決定放手讓他回歸自然死亡,到天上當神仙,而不是讓軀體一再承受各種無效的治療。

根據統計,國內長期使用呼吸器的患者中,高達七成是沒有意識的植物人,用學術語言就是:「中樞神經系統嚴重失能合併呼吸衰竭。」符合末期定義,只要撤除呼吸器,就有機會成仙。但是依目前常規,在死亡前,他們得承受各種「積極」治療的苦,而無法善終。

善終,是每個人的權利,即使是躺在病床上無法說話的植物人,家人也可以為他爭取有尊嚴的死亡。現在很多醫師只會插管,卻不願意拔管,徒讓病人受盡苦痛,家屬看在心裡一方面不捨,一方面也含怨,怪不得醫療關係愈來愈緊張。不懂處理末期病人的照護。

大部分民眾對安寧療護認知不足,心中不捨,但又不敢放手讓病人離去。我覺得,面對生命末期,醫師應積極與家屬溝通,讓他們了解每個人都有善終的權利,如此才能有安寧治療管道,避免患者持續接受無效的治療,徒增病人及家屬的痛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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